10.3969/j.issn.1005-3220.2005.06.001
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的扩展运用
目的:探讨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扩展运用于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可能性. 方法:对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对象按量表手册进行评分,专家按3级和三等5级分别对研究对象的刑事责任能力给出评定意见,分别探讨量表在两种分级情形下的运用. 结果:共纳入384例样本,全量表Cronbach α为0.932 2;条目内部相关性尚可,18个条目均与量表总分相关(r从0.157~0.904).主成分分析提取3个因子,累积贡献率为68.62%.刑事责任能力3级时,无、限定、完全的量表总分分别为(9.66±5.11)分、(26.54±5.21)分和(40.08±7.90)分,具有显著差异,建立判别式,回代表明94%分类正确;当刑事责任能力三等5级划分时:无、小部分、部分、大部分、完全的量表得分分别为(9.64±5.10)分、(21.21±2.52)分、(25.26±4.05)分、(31.85±3.46)分和(40.58±5.92)分,具有显著差异,建立判别式,回代表明80.5%分类正确. 结论:精神病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构建合理,信效度较好,可扩展运用于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
15
R749(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科技部基础性工作项目2002DEB20076
2006-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