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220.2004.03.012
496例精神分裂症残疾评定分析
目的:了解精神分裂症致残情况.方法:收集我院1998年1月至2003年7月进行残疾评定的精神分裂症502例,采用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评定精神残疾及等级. 结果:502例中496例(98.8%)评定为精神残疾,其中Ⅰ级、Ⅱ级、Ⅲ级分别为12.1%、54.8%、33.1%. 结论:精神分裂症致残率较高,其程度受性别、婚姻状况、药物依从性及社会支持系统的影响.
精神分裂症、残疾
14
R749.3(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5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