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220.2001.03.028
利培酮与舒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对照观察
@@本研究用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并以舒必利作对照,探讨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及副反应。
1 对象与方法
符合CCMD-2-R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评分≥40分,共62例,其中利培酮组32例,舒必利组30例。两组在性别、年龄、病期及入组时严重程度(BPRS评分)上均无显著差异(P均>0.05)。
利培酮组,10日内加至治疗剂量4~6mg/d;舒必利组,10日内加至1 000~1 200mg/d。疗程6周。有副反应者可合并使用安坦、舒乐安定等。
利培酮、舒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副反应、对象与方法、治疗剂量、诊断标准、舒乐安定、评分、临床疗效、可合并、年龄、病期、安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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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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