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220.2001.02.037
从1案例谈伪装精神病
@@伪装精神病在本人没有承认而且症状未消失之前,按照中国精神疾病分类 及诊断标准,诊断为无精神病的或建议在监狱医院中进一步观察确认。
我们17年的鉴定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症状表现与其病史不相符且过分夸张的“异常表 现”,有时医生怀疑到有伪装的可能,但因证据不足均按上述情况处理。有个别案例在数年 后因耐受不了长时间的抗精神病药物的治疗,承认了伪装的过程,也有在刑满释放后再次被 收容时发现没有精神病。现报告1例较为特殊的伪装精神病的案例。
被鉴定人男性,29岁,同胞5人,行末,初中毕业后务农。平素自尊心强,较急躁,无精神 病史。1994年11月5日因故与同村一农民互殴,双方受伤。本人头部被家具打成头皮裂伤, 当时无昏迷,(住院时家属介绍昏迷10分钟),住院治疗1周痊愈出院,12月结婚。被殴对方 的腰部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为此被鉴定人于1995年1月3日被传讯,因其不合作被公安人 员用手铐打伤头部4处,当时无昏迷,事后感头疼头晕,恶心乏力,夜眠差。1月
案例、伪装精神病、鉴定人、抗精神病药物、精神疾病分类、昏迷、住院治疗、症状表现、证据不足、诊断标准、刑满释放、无精神病、头皮裂伤、受伤、鉴定工作、监狱医院、自尊心、中国、医生、头晕
11
R74(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