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220.2001.02.022
母女同性恋
@@因母女同性恋而进行鉴定。被鉴定者女性,36岁,未婚, 中专文化。9岁读书,成绩优秀。毕业后任教师,工作认真,话少,重感情。无精神疾病家 族史。其母57岁,小学文化,退休工人,20岁结婚,性格暴躁,好强,与人交往少,既往身 体健康,20岁前曾在妓院年余。其母自丈夫去世后母女相依为命,形影不离,同榻而眠。母 亲不允许其女交男朋友。同事及邻居均认为该母女古怪,多次看见母女俩拥抱,接吻。女儿 上班时常被母叫回家,严重影响工作。校方找其谈话,总是设法搪塞。为考虑给予处分申请 精神病鉴定。
鉴定检查时意识清楚,叙述了其母对她的行为和要求。
自从其父去世后17年,母女同床,其母吻她,触摸其乳房,用手摸阴道,有时用舌头伸入阴 道。并且不准她与男性接触,平时不准外出。穿衣要由其母买。上班时叫她回家,也都为了 性活动,如不服从,就会遭受打骂。其母表现,仪表整洁,着深兰色中山装,留短发,吸烟 。在其女住院观察期间,坚决要求陪护。母女每天都有多次性活动。强制离开病房后,仍守 在室外。母女俩体检及实验室检查均未发现异常。
讨论:本例女儿精神活动正常,由于尊重母亲而顺从,以致陷入泥潭。其母则是性变态者, 年轻时做过妓女,遭受过性折磨,心理上留下痛恨异性的种子。其夫死后,把性爱转移到女 儿身上,以恋女儿的异常性行为来满足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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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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