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220.2000.02.027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三)情感性精神障碍涉法行为分析
目的:研究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涉法行为特点. 方法:对司法鉴定中情感性精神障碍患者62例,用自拟项目对躁狂组、抑郁组的非法行为进行分析统计. 结果:躁狂症违法者以滋扰他人、盗窃、抢劫等行为为主,现实性动机作案居多;抑郁症则以凶杀行为为主,病理动机居多.女性患者以性受害为主. 结论:躁狂症以现实性动机所引起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居多,常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抑郁症以病理性引发的暴力凶杀恶性违法行为居多,常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情感性精神障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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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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