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695.2019.15.029
瘢痕子宫不完全子宫破裂危险因素分析
目的 探讨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再妊娠孕晚期发生不完全子宫破裂的危险因素.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收治的142例剖宫产后瘢痕子宫再妊娠患者的病例资料,其中108例成功阴道分娩纳入对照组,34例发生不完全子宫破裂纳入病例组.分析患者前次剖宫产的手术时机、前次剖宫产与本次妊娠间隔时间、孕妇年龄及妊娠次数、流产次数、临床症状及超声情况与本次妊娠发生不完全子宫破裂之间的关系.结果 病例组患者平均年龄为(36.24±3.66)岁,平均孕周为(38.53±1.29)周;对照组患者平均年龄为(32.82±3.25)岁,平均孕周为(39.14±1.08)周,两者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病例组临产剖宫产3例(8.8%),对照组临产剖宫产19例(17.6%),对照组临产剖宫产比率高于病例组,但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7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孕妇年龄和新生儿体重是瘢痕子宫再妊娠孕晚期发生不完全子宫破裂的独立影响因素(P<0.05),为瘢痕子宫再妊娠孕晚期发生不完全子宫破裂的危险因素,OR值(95%CI)分别为1.380(1.146~1.622)和1.002(1.000~1.003).结论 孕妇年龄、新生儿体重是瘢痕子宫孕晚期发生不完全子宫破裂的危险因素,前次剖宫产手术时机为临产后剖宫产可能是瘢痕子宫孕晚期发生不完全子宫破裂的保护性因素.
瘢痕子宫、不完全子宫破裂、危险因素、剖宫产手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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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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