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679.2003.04.008
依法管理,强化服务,促进台资企业协会健康发展--写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际
@@ 2003年3月20日,国务院台办和民政部联合颁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4月20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是1990年祖国大陆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台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台企协)以来,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联合公开颁布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制定《暂行办法》的宗旨和出发点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台企协及其会员的合法权益,以及按照章程所进行的合法活动,规范管理,加强服务,促进海峡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发挥台企协的积极作用.《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台企协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台资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协会、依法管理、强化服务、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F276.43;F752.68;D922.16
200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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