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的偏移与义理的变形——庄子“小大之辩”及“逍遥”义理迁变之省思
庄子“小大之辩”原本“扬大抑小”的义理旨趣,为何会被向秀、郭象与支遁偏移为“小大同扬”和“小大同抑”,造成其“无待逍遥义”被变形为“适性逍遥义”与“至足逍遥义”.通过解析“小大之辩”的四种内在义涵,分析“小大之辩”四种可能的价值取向及三种现实的诠释进路在“逍遥义”发展史上的落实演进,可以发现,“小大之辩”概念广泛的能指性和前后文意义联系结构的松散性导致的多种理解的可能性;以及庄子因寓言的手法,以不同物类间的“小大之别”类比同属人类的“小大之别”,其间所存在的喻比象征的不相类,是导致庄学史上注家对“小大之辩”的根本主旨发生诠释的偏移,进而造成“逍遥”义理发生变形的直接原因.
庄子、小大之辩、逍遥、主旨
B233.5
202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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