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为汉制法”的三重功能
两汉时期, 《春秋》学大兴.汉儒提出《春秋》”为汉制法”命题, 反映了两汉时人对《春秋》在政治生活中之重要性的认识.《春秋》”为汉制法”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或者说其在汉代具有三重功能.《春秋》之道奉天法古, 在董仲舒的解释下, 它为汉王朝统治合法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确立了汉王朝的王道观, 具有了根本大法的意味.此后, 经由汉儒的推动, 《春秋》治人断事之特色被不断发扬光大, 成为一部经世致用之作, 尤其可以被适用于司法领域充当断案决狱的依据.东汉中兴后, 在谶纬内学的影响下, 《春秋》又被渐渐神圣化, 成为时人心目中孔子专门为汉代制定的”天宪”.
《春秋》、王道政治、《春秋》决狱、《春秋纬》
B234
2018-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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