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诗》学的解释学意趣和旨归
“兴”在孔子《诗》学里,主要是一种祈向己意的、不同于《诗》之原旨的解诗方法.作为“第一读者”的孔子,在《诗》学理论甫一架设之际就为后代规定了超越《诗》之本义的接受取向.概言之,孔子以“诗可以兴”为说《诗》者拓宽了理解与阐释的自由空间,但又非常聪明地用“思无邪”给这个空间划定了相对的界限,既赋予读者一定的生发自由,又明确指出了这种自由所必须前往的域限——儒家道统.从解释学的视域看,孔子在他的“述而不作”论中将“述”和“作”也同样规定了继承与更新、原旨与创生的辩证关系.
孔子、《诗》学、解释学、诗可以兴、述而不作
B222.2;I207.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4-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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