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扩大矿产资源对外开放领域
国土资源部披露,我国决定扩大矿产资源对外开放领域,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境内非油气矿产资源,以保证21世纪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我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政策,主要包括:
(1)进一步开放非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市场。允许外商在我国境内投资进行非油气矿产资源风险勘探并依法取得探矿权。外商对勘查作业区内发现的具有开采经济价值的非油气矿产资源,享有法定的优先采矿权。外商投资取得非法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可依法转让。
(2)加大对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支持力度。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可按照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在勘查设备、器材的进口方面,外商可以与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法人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外商将勘查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在开采阶段分期摊销。外商投资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主矿种之外的共、伴生矿,可减半缴纳共、伴生矿品的矿产资源补偿;利用尾矿的,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用先进技术使国内现有技术难以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得到开发利用的,可3a减半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3)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矿业除享受国家已实行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到多项特殊优惠政策。包括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1a,减半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a;投资开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非油气矿产资源,可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a等。
开放领域、对外开放、矿产资源
TD(矿业工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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