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71/j.cnki.1000-2995.2019.08.030
美国NIH、NSF评审制度研究及对深圳的启示
近年来深圳市R&D经费快速增长,用于基础研究资金的投入也逐年增加.本文首先综合分析和研究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简称NIH)、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简称NSF)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简称NSFC)的科技项目评审制度和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的具体情况,将现行的深圳市科技项目评审制度和评价体系同NIH、NSF、NSFC等系统进行比较分析,为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随着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促进科技发展在社会其他领域尤其是经济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迫切要求.NIH和NSF的项目采取不定期申报的方式,我国现有的科技项目大部分采用集中期申报方式,两国管理机构赋予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不同.深圳市随着R&D经费的快速增长,用于基础研究资金的投入也逐年增加,加强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紧密结合、把卓越管理的理念切实落到实处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的研究将通过研究两国的科技资助管理政策,分析管理机构在制度建设、考核的全面性与连续性、科技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特点,结合深圳市科技评价体系的发展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政策体系,突出科技评价重点指标,加强科技评价的全面性及连续性的建议.以充分发挥科技评价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NIH、NSF、科技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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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1(科学研究工作)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软科学研究项目:“美国NIH、NSF等科研项目评审制度研究及对深圳的启示”
2019-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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