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6099.2006.04.026
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行为有效性分析
对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行为有效性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内部制度不尽合理,董事会规模偏大,董事会独立性不够,董事会成员平均年龄偏大;董事会成员的激励不到位,董事持股份额很小,报酬不平衡;董事会成员的约束乏力,在外部约束中,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完善,因此对董事的约束有限,在内部约束中,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国家股占绝对多数,致使股东大会流于形式,监事会形同虚设.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行为的质量有待提高.
有色金属行业、国有上市公司、董事会行为、公司治理
26
F4(工业经济)
200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