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256.2011.06.017
法理视角:基金会管理规范阐释——以基金会的设立为切入点
以基金会设立的规范为起点考查,可以发现,我国实行的是相对于国际实践更加严格的“双重管理体制”。这种体制表明我国在基金会的管理上采取管控为主、兼顾发展的政策,管理规范形式呈现实体、程序二分格局。实践中,尽管“双重管理体制”管控功能的实效明显,但也存在发展功能不足的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对该体制的改进应当立足于我国社会现实,符合我国的基金会管理政策要求;在具体措施上,应当注重总结经验,体现灵活性,例如可以在基金会分类上做区分性的尝试。
基金会、管理规范、双重管理体制、法理
C912.2(社会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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