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804.2006.05.002
《白马论》一解
本文基于范启德的"任意对象"理论,为公孙龙的《白马论》提供一种新的解释,其主旨是想表明,古文的"马"、"白马"等词(《墨经》所谓的"类名")在某些语境中指称相关类的任意个体.文章通过具体的文本分析,为上说提供论据,并论证公孙龙恰是在这个意义上肯定"'白马非马'可",即在特定的语境中,任意一匹马不等同于任意一匹白马.文章还初步提示了"类名"的这种用法对于名、墨诸家的逻辑学和哲学意义.
公孙龙、《白马论》、任意对象、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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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哲学理论)
2007-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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