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若干思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必须正确认识制度优势,树立制度自信.制度优势具有相对性,识别制度优势的判定标准并不明确,需要从认识论的角度科学界定制度优势的衡量标准,理性分析形成制度优势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优势是在制度绩效中予以体现的,而静态的制度若不能转化为动态的治理效能则不能称其为优势制度,应从方法论的角度挖掘制度长期保持优势的实践经验,并提炼出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演化规律,为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参考.
制度优势、治理效能、制度自信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党政合设、合署背景下的行政法基本问题研究"18ZDA148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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