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社会关系和谐论
宗教与社会和谐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相适应、宗教与其他社会要素相协调统一的观点和主张.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宗教作为社会子系统与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的关系,二是宗教作为社会要素之一与其他社会要素的关系.宗教与社会关系和谐论包括两部分:一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简称“适应论”,二是宗教与其他社会要素关系相和谐,简称“和谐论”.其中,“适应论”是“和谐论”的基础和前提,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社会和谐
2016-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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