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493.2007.02.020
公共行政的价值选择与观念转型——和谐社会视野中的阐释
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下公共行政价值选择的实质是行政功能的重新选择与定位.行政系统应注重发挥其矛盾协调功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构功能、社会公平维护功能等.公共行政价值选择的目标是实现和谐行政.实现公共行政价值,行政主体应积极推进行政观念的转型,由事后处理型行政观转变为事前预防型行政观、由非伦理型行政观转变为伦理型行政观、由非协调型行政观转变为协调型行政观.
和谐社会、公共行政、价值选择、观念转型
D6(中国政治)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BKS005;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04JD710001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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