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实验“可重复原则”的应用策略
基于生态学实验研究的具体案例,对“可重复原则”在生态学实验中的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的应用策略:“不可重复的”生态学实验,不可强求其“重复”,但如果是人为造成的,则应该加以改善,而且,“不可重复的”生态学实验,可以按照另外的“可重复原则”,以尝试“重复”;“可重复的”生态学实验,如果代价不大,可以按照“可重复原则”进行“重复”实验,否则,可以另辟新径,进行“对照实验”或“自然重现”;在贯彻“可重复原则”的过程中,不能偏爱生态学实验的“可重复性”,有意地进行生态学实验室实验或者生态学微宇宙实验,而较少进行中宇宙实验、宏观宇宙实验乃至野外微宇宙实验,降低乃至牺牲生态学实验的“真实性”;不能偏爱生态学实验的“真实性”及其论证,如偏爱显著性,高估“显著性功效”,损害其“可重复性”,由此,应该量化“显著性功效”,发现显著性偏爱,避免这一点;不能偏爱生态学实验的“正面”结果而嫌弃其“负面”结果,弃“负面”结果于不顾,进而不采取“可重复原则”对此进行“重复”实验.这种生态学实验“可重复原则”的应用策略与传统科学是不一样的.
生态学实验、可重复原则、可重复性、普遍性、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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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2(科学的哲学原理)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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