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062.2008.02.021
科学建制的不同类型及其知识产权样态
学院科学基于科学内部对特殊的知识产权-科学发现优先权的"承认"确保科学知识与公共知识之间的合理流动.但后学院科学之发现优先权、发明专利权和商业秘密权的知识产权复式结构,必须更多地从社会建制和公共政策层面合理直辖是科学的公益性责任和商业性目标,建立起社会与科学之间和谐的行为期待模式,才能缓和并避免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非理性扩张,提高科学知识生产的效率和加快知识的流动.
科学建制、知识产权、知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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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2(科学研究理论)
东南大学社科预研基金项目9213000503;江苏社科基金项目07JYC007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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