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062.2002.04.008
社会技术:改造社会的实践性知识体系
“社会技术”是存在的,就其本质而言,它是社会科学在实践应用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是由一定社会的政府或执政党(主要是)创造、发明(制定)的,由全体社会成员(主要是)或一定社会阶层接受、使用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进而实现改造社会目的的实践性知识体系;“社会技术”可分为“作为意志的社会技术”和“作为制度的社会技术”以及“原生的社会技术”、“次生的社会技术”、“再生的社会技术”等;“社会技术”与社会科学、与社会意识形态、与“自然技术”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社会技术”具有保障社会运行、改造社会和导向、组织、保护功能。
社会技术、自然技术、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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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7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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