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815.2014.02.020
论军火贸易的国际法规制及其对我国军火贸易政策的影响
军火贸易区别于普通的贸易形式,具有主体特定性、目标多元性、地缘政治性以及持续逆市性的特点.军火贸易的国际法规制体系不同于普通商品贸易的WTO法律调整框架,具体包括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以及安理会的武器禁运令等.随着国际社会对军火贸易认识的不断深入,国际法规制体系也在不断的演进,我国的军火贸易活动也会受到国际法调整的影响.《武器贸易条约》的制定填补了常规军武贸易规制领域的空白.我国的军火贸易活动也应在国际法规制体系中开展.军火贸易政策的选择要体现我国的外交政策的基本精神,符合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并与产业政策的演进配合与呼应,实现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世界和平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和谐统一.
军火贸易、国际法规制、军火贸易政策
32
F722.9(中国国内贸易经济)
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军火贸易法律制度研究CXJJ-2013-392
2015-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