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815.2009.04.027
格式合同的行政规制
格式合同的行政规制,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格式合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对格式合同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从而防止和消除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活动.由于行政规制具有主动、高效、涉及面广等诸多优势,因而通过行政手段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受到各国的重视.就我国目前格式合同行政规制的现状来看,存在着主体分散、部门保护、方式方法单一等缺陷,导致大量不公平条款轻易出现在格式合同中,为此,需要组建专门的、中立公正的格式合同审查机构,并综合利用公开听证等多样化的方式,加强对格式合同的审核和监督检查,以切实发挥行政规制的功能作用.
格式合同、不公平条款、行政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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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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