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73/j.issn.1006-4885.2022.05.137
我国立法规制知识产权侵权警告方案探析
我国正努力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一种自力纠纷解决机制,侵权警告在查明、制止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但恶意发送侵权警告者有四宗罪.由于我国立法上缺乏直接、系统的规制措施,不仅难以发挥侵权警告的工具价值,而且无法有效阻止恶意警告行为.借鉴域外立法规制侵权警告的经验与教训,对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法进行集中修订,打造我国立法规制侵权警告的最简方案,将有利于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
知识产权、侵权警告、立法规制
D923.4(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2022-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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