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73/j.issn.1006-4885.2021.08.132
国际投资协定中"投资"定义条款的重构——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BITs为视角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BITs"投资"定义条款主要以"资产"为定义基础,外延开放,限制要素多元,但仅注重静态定义,定义范围泛化,要素解释缺失,循环定义问题突出."投资"定义的不确定性导致BITs适用边界失守,在平衡利益方面失效,与ICSID的定义解释之间严重脱节.重构"投资"定义条款,应在"属概念"静态统一的基础上回归动态本质,立足"双重"格局,在平衡利益上发挥实效,区分增量与存量投资,加强互补性,融合合法性和发展性要素.
投资定义;国际投资协定;一带一路投资;可持续发展
DF964(国际法)
2021-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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