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885.2009.07.008
论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完善
人口生育是一国劳动力生产的唯一途径,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有深刻而重大的意义.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执行的基础上,我国的人口数量基本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然而,现阶段为了实现人口优生优育,我国需要完善现行生育保险制度,把游离在生育保险政策之外的育龄妇女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使其孕育行为处于医疗"干预"下,在保障男女劳动力合理流动、妇女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实现我国人口优生优育,为培育高素质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人口优生优育、生育保险、生育意愿
F202(国民经济管理)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5-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