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885.2005.05.014
论和谐社会的劳动观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集中表现在社会成员劳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和切实保证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破除把劳动等同于物的各种旧劳动观,在全社会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具有以下三种特点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动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劳动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主动性、创造性、极性、方针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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