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15X.2005.04.023
论我国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错位及其矫正设想
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应该是农业科技企业,但我国政府却是主体,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存在错位.改变技术创新主体错位的局面必须从政府转变角色,培育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农业科技园与农业协作组织来着手,才能增强我国农业技术创新能力.
错位、农业科技企业、农业技术创新、农业科技园、农业协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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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5(科学研究理论)
2010-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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