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171.2022.09.004
基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探索分级分类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开展基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分级分类监管,需要国家、地方以及各条线部门的大力协同.应强化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公开,跨地区部门联合奖惩信息共享,以及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制定的职能定位;发挥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部门的作用,推动国家、地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条线部门的行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有机结合和跨域互认,科学运用于分级分类监管,同步开展相关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形成高效稳定的统筹推进机制和应用反馈闭环.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级分类监管
C916.1(社会学)
202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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