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的“理由”
面对学生的错误,教师应防止“过度理由效应”的产生。只有在充分了解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前提下,给每个犯错的学生申明“理由”的机会,教师才有权批评他们,这样的批评才是有效的。
过度理由效应、个体差异、了解、辩护
G632.0(中等教育)
201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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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理由效应、个体差异、了解、辩护
G632.0(中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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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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