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告状我接招
“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一教育行为准则已深入人心。在解决幼儿之间的纠纷、生活矛盾、学习困扰的时候,处处体现了教师的身份和作用。孩子们是在生活活动中学会交往技能的,在一起活动就避免不了冲突,但冲突并不是坏事,这可以启发和提示幼儿从更多的角度考虑问题,反思自己的行为,努力理解他人看法,逐步从他律向自律过渡,建立规则意识,克服自我中心的思维倾向,协调与他人关系,从而学会尊重、理解、宽容他人。
告状、合作者、支持者、引导者
G610(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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