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24/j.cnki.10-1009/g3.2021.02.001
人工智能:技术条件、风险分析和创新模式升级
本文从两个方面探讨人工智能(AI)伦理和治理.一是现有AI成果的技术条件——封闭性.现有AI技术的应用要求场景是封闭的,所以AI的强大能力并非完全通过自主学习而获得.本文研究表明,受到广泛关注的用户隐私等问题,源于行业规则滞后、传统设计范式的伦理非封闭性和长期效应的预测能力不足.二是技术应用的外部机制.目前主要依靠熊彼特模式,其先天局限性是诸多伦理风险的深层原因,并限制了新技术在重大社会问题中的应用.本文基于对熊彼特创新向公义创新升级的时代趋势的分析,提出构建公义创新动力机制的若干路径,并以养老产业为例,阐述公义创新在创造性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中所具有的巨大潜力和效能.
人工智能伦理和治理、人工智能技术条件、创新模式升级、公义创新、创新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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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1;TP18(科学研究的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2021-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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