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中国的宪法制定史
前言
(一)围绕自由、权利的"直接保障主义"和"间接保障主义"
在展开本论之前有必要先解释一下作为专业术语的"直接保障主义""间接保障主义"(以下这两个专业术语的引号省略).这两个专业术语,是中国宪法学界从包括战时(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在内的20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使用的学术用语.因为本文的分析对象主要是1936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和1946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而这两个宪法与这两个专业术语密切相关,故就《五五宪草》和《中华民国宪法》的条文来说,对这两个专业术语的解说应最为恰当.
201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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