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女性婚姻问题的考察
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是审视女性社会权利的重要视角之一。在中国封建社会,受传统的封建伦理文化的影响,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本文考察了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政府建立后,为发动妇女参加边区建设,将妇女从传统的封建伦理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颁布和广泛实施新的婚姻政策,改变了晋察冀边区旧的婚姻制度下男女不平等、无婚姻自由、买卖婚姻盛行等封建陋习,使妇女的各种婚姻权益受到法律保障,大大提升了妇女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并由此促进了妇女融入边区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步伐。
抗战、晋察冀、女性婚姻
D920.0(中国法律)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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