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293/j.cnki.1673-8357.2022.02.006
应急科普主体的法律责任及其保障研究 ——以政府、科学家、媒体三方合作为框架
应急科普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急科普主体包括政府、科学家和媒体.当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存在不准确、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与政府应急科普主体责任界定不明确有关.从法理角度分析,主要是因为法律责任边界模糊、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监督不严密.加强政府应急科普必须首先界定应急科普的主体责任,明确政府的应急管治权、科学家的内容生产权和媒体的信息传播权的责任范畴,完善三方主体责任认定、责任追究、责任监督与失责救济体系,在法律框架下构建三方协同机制,为政府应急科普活动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
政府应急科普、法律责任、三方合作、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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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7;N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BKS196
2022-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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