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937.2021.20.004
政府会计制度下增值税业务核算问题探讨
政府会计制度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均进行了规范,但由于关于增值税业务预算会计处理方面的规定仅仅是以指导性说明和示例为主,并未考虑项目辅助核算等因素,导致在实际应用时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鉴于此,文章阐述了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下增值税业务核算过程中在项目成本核算、预算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难点,指出了目前实务中一些常见调整方法所存在的弊端,进而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税额过渡和税额拆分两种调整模式,以提高增值税业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并以具体案例的形式对两种调整模式的实际运用予以说明,以期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下增值税业务核算提供参考.
政府会计制度;增值税;核算
F235.1;G475(会计)
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课题sdjk2020164
2021-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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