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937.2017.18.012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融通及改革取向
文章采用对比分析法、逻辑推理法和简单的数理分析法,在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基进行同源性和重叠性分析基础上,基于避免重复征税、适当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直接税比重的考虑,按照简化税制的原则要求提出整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即最终取消增值税并征收单一的综合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取向,进而提出三种改革方案以供选择.一是取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设计为50%;二是取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提高到30%,同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征其他税种以配合;三是分阶段推进增值税的改革,逐步扩大企业内部支出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在绝大部分内部支出可作进项抵减的基础上考虑增值税并入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仍设计为25%.这样的改革既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又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同源性、重叠性、融通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广东高校省级重大科研项目2015GXJK163;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17ZDZ12
2017-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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