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政: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社保新政:城乡养老保险将可相互转换

引用
继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社保、新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行办法、国务院、城镇职工、制度衔接、衔接问题、累计计算、个人账户、财政部、自由、转移、转换、转变、政策、权益、储存

F84;C91

2014-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0-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会计之友

1004-5937

14-1063/F

2014,(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