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披露的市场反应研究*--以我国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为例
我国2006年2月发布的新《无形资产》准则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提出了强制的披露要求。文章选取2011年我国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数据,对新准则公布后研究开发支出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现阶段这一信息与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相关性不强,市场对研究开发信息披露的反应不灵敏,但市场对不同的研究开发费用信息披露形式的反应有所区别。因此有必要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信息披露的具体方式进一步明确,使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信息披露行为步入更为规范化的轨道。
研究开发费用、信息披露、市场反应
F23;F27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09B21。
2013-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