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937.2013.14.028
房地产业相关税种暂时性差异之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暂时性差异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但对其他税种的暂时性差异却未明确会计处理.文章通过对房地产业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两个税种不同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对房地产业不同税种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方式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房地产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
F27;C93
2013-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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