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937.2012.04.024
浅析新保密法下公安经费的预算公开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健全,政务信息的透明度越来越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财政预决算不得定为国家秘密”,为预算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安经费预算因具有公共性和保密性的双重特点,在公开与保密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文章通过分析公安经费预算公开与保密的影响,提出既能满足保密需求,又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满足社会效益的思路.
新保密法、预算公开、公安经费
D63;D92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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