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937.2010.19.024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研究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主要有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四种情形.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出售和转让产生的处置收入符合收入准则规定,应当作为企业收入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报废和毁损产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实质是企业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列入营业外收支处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或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也应一并调整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利得、损失
F23;F29
201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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