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937.2010.06.042
分期收款销售——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和协调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之间存在三个方面的差异.本文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体系为依据,在原理阐述的基础上辅以实例说明,分析了两者的差异和协调,并提出如何对其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问题.
分期收款销售、新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和协调、所得税会计处理
F27;F23
2010-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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