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不断深入,灾后重建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救灾工作、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党中央、指示、支持、通知、受灾、精神、地区
K10;F83
2008-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