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937.2008.09.01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存货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除存货以外的其他资产时,其会计处理一般不存在异议.由于存货计量的特殊性.涉及存货会计处理时会产生一些误区.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采用公允价值时存货应以其对外交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补价,进行处理;对于不采用公允价值时应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增值税按视同销售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存货、对外交换价值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8-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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