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有关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总政治部、人民团体、全国政协、企业集团、国务院、党中央、新疆、武警、机构、后勤、法院、参谋、财务
F81;TU7
200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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