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98X.2014.15.014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政策评价研究
2009年3月、2009年12月、2011年1月,国务院相继批复中关村科技园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和上海张江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有关示范区和试验区的试点科技创新政策共出台93项,具体是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14项、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政策2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6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4项、科技金融政策32项、创新型人才政策35项;从政策出台制定部门或层级看,中央部门颁布政策13项、示范区所在省(直辖市)政府或部门颁布21项、示范区管理机构颁布59项;从政策涉及区域看,包括中关村示范区为33项,武汉东湖示范区为26项,上海张江示范区为37项。示范区试点政策是对有关现行制度的突破、调整和修订,直接涉及40余项相关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政策。各类试点政策的颁布,使得示范区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创新政策、管理政策、颁布、试点、高新技术产业、新税收政策、基础性法律、高新区建设、中央部门、张江、项目经费、现行制度、武汉、上海、人才政策、科技成果
F27;F20
2014-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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