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86.2015.07.013
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与国家治理——第六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总体要求.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路线图.在此背景下,由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承办的第四届“公共管理、公共财政与政府会计跨学科研究国际论坛”暨第六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2015年5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隆重召开.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和学术期刊的15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分为主题学术报告和论文研讨两部分.与会代表就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功能、制度环境、改革路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审计与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会计教育与学科发展以及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并达成诸多共识.会议期间,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召开了委员会会议.
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国家治理、理论与实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报告、专业委员会、报告制度、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委员会会议、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目标、总体要求、中共中央、制度环境、政府审计、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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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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