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86.2015.03.001
环境成本与GDP有效性
现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支出法、生产法、收入法)计算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不相符合.而已经问世若干年头的绿色GDP,基本上还停留在口号阶段.核算绿色GDP,不仅仅需要概念,还需要逻辑、具体路径、可行方法.本文在界定GDP无效性的基础上,首先识别“无效GDP”.进一步提出,从微观层面的“环境成本会计”启动,以环境成本为基点,循序渐进,建立和形成“环境成本数据流”,水到渠成汇总测算绿色GDP总量.
GDP有效性、环境成本数据流、环境会计
F12;F29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态价值补偿标准与环境会计方法研究14ZDB141”、财政部会计科研课题“企业环境成本会计核算与评价”支持
2015-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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